福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5-07-24 07:44:33本站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4月7日,福建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一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厦门销售厦门市海沧区包林逸便利店因涉嫌违规销售槟榔,包林槟榔被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逸便罚款1000元。利店
经查,违规包林逸便利店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千元日用品销售,福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厦门销售2022年2月23日,包林槟榔被罚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包林逸便利店进行检查,逸便现场发现店内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利店不同规格(净含量)的食用槟榔,合计35包。违规上述槟榔系包林逸便利店从上门推销槟榔产品的千元业务员处购进的,购进数量为46包,福建售出数量为11包,货值金额为1065元,违法所得为222元。另查明包林逸便利店购进上述槟榔时未查验留存供货商证照、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索取、留存进货票据。
包林逸便利店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留存供货商证照、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4月6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该便利店改正,给予警告。
包林逸便利店从事槟榔制品销售的行为违反了《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销售槟榔的违法行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责令该便利店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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